福建出台15条措施推进全省现代物流体系建设

发布时间:2021/1/29 11:35:22

  记者从省发改委获悉,近日,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推进全省现代物流体系建设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将加快推进福建省现代物流体系建设,积极服务并深度融入新发展格局。

  措施提出要加快海港空港物流枢纽建设,深入推进“丝路海运”和“丝路飞翔”工程建设。完善重点港区铁路、公路集疏运体系,重点建设福州透堡至杜坞、莆田罗屿连接兴泉、福州松下、厦门海沧、宁德漳湾、城澳等疏港铁路,推动铁水联运、多式联运,促进中欧(厦门)班列健康有序发展。积极推进国家物流枢纽布局建设,加快建设厦门港口型国家物流枢纽,积极推动智慧港区建设,发挥厦门海沧中远等全自动码头功能作用,加快建设无人场站、智能化仓储等物流设施, 鼓励推广电子化单证、智能穿梭车、智能机器人、无人机等应用。加快布局建设临港(海港、空港、陆地港)物流园区,加快培育临港物流龙头企业。推进福州、泉州、平潭、三明等国家物流枢纽承载城市建设,积极争取列入国家物流枢纽建设名单。

  加快完善海空港物流基础设施建设。深入实施港区物流基础设施建设方案,滚动推进列入方案的57个重点项目建设,加快福州可门、江阴、松下、莆田罗屿、宁德漳湾、漳州古雷等重点港区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开发建设,加快发展港区后方陆域物流园区,促进港区经济多元化和服务水平提升。加快布局建设厦门新机场、福州长乐机场临空经济示范区和武夷山新机场旅游集散中心,提升临空经济发展水平。支持内陆地区布局建设特色农产品物流园,完善陆地港物流园区基础设施。

  措施提出要积极发展铁路公路交通物流,重点布局建设一批宣传地方特色文化、推介旅游景区景点线路、展示地方主导产业和优势产品、促进省际边贸合作的高速公路主题服务区,着力打造若干有条件的高速公路落地互通物流园区,示范带动城市建成区内物流企业向城市周边高速公路落地互通物流园区的转移和集聚,示范带动地方兴建物流项目向高速公路落地互通周边集中布局。

  加快发展铁路物流,积极支持铁路沿线场站综合开发,加快建设铁路货运场站及其周边物流园区,推动物流企业入区进园集约发展。大力发展铁路集装箱多式联运,统筹布局铁路集装箱办理站,积极发展客运列车货运专柜加挂,加快形成点、线、网相互协调、技术设备先进、功能完善的铁路货运网络。支持铁路运输企业与港口、园区、大型制造企业、物流企业等开展合资合作,开行货物列车,积极推动港口、园区铁路自备线资源开放共享。

  措施明确健全完善冷链物流基础设施,促进冷链物流补短板、强弱项、建网络。重点支持冷链物流园区、大型冷库、原产地预冷设施、信息平台等项目建设。推动国家冷链物流网络布局项目建设,积极争取国家支持,加快推进福州国家级冷链物流基地建设,发展壮大水产品、肉类食品冷链物流龙头企业,支持冷链物流企业拓展海内外市场。积极发展内陆特色农产品冷链物流,健全完善原产地预冷公共设施。

  在推动电商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方面,将加强电商与快递物流基础设施网络建设。积极引导快递物流企业围绕物流通道和物流枢纽,完善快递物流网络布局,加强快件处理中心、航空及陆运集散中心和基层网点等网络节点建设,构建适应电子商务发展需要的快递物流服务平台和配送网络。优化农村快递资源配置,健全以县级分拨中心、乡镇递送节点、村级公共服务点和农村综合服务社电商服务站为支撑的农村配送网络,鼓励在村邮站叠加快递和电子商务服务功能。

  措施要求加快电商与快递物流园区建设,推动电子商务园区与快递物流园区融合发展,强化产业集聚,增强区域辐射能力。加快培育具备仓配一体、智能分仓、快递集散、电子商务孵化、展示体验等功能的电子商务物流园,建立电子商务物流园评估体系,制定电子商务快递产业园认定标准,建设一批省级电子商务快递产业示范园。支持快递企业在自贸区、综合保税区、保税物流园区等区域内建设跨境快件物流中心,提供统一采购、仓储和配送等服务,推动快递企业物流信息系统与跨境电子商务通关服务平台、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实现信息对接与数据共享,为跨境电子商务企业提供物流信息一体化服务。

  完善智能投递技术和设施,制定实施住宅智能信报箱、智能快件箱管理服务标准,新建住宅小区应按标准设置信报箱或智能信包箱,做到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施工。鼓励老旧小区改造时补建智能信报(包)箱,鼓励快递物流企业采用先进适用技术和装备。支持在社区、高等院校、商务中心、地铁站周边等末端节点加快布局智能投递设施。

  提升现代物流数字化智能化发展水平,加快物流企业数字化智能化改造提升。支持物流园区和大型仓储设施推广应用物联网技术,鼓励货运车辆加装智能设备,加快数字化终端设备的普及应用,实现物流信息采集标准化、处理电子化、交互自动化。积极发展机械化、智能化立体仓库,加快普及“信息系统+货架、托盘、叉车”的仓库基本技术配置,推动平层仓储设施向立体化网格结构升级。加强物流机器人、自动分拣设备等智能化物流装备的研发创新和推广应用。培育一批物流企业技术中心,支持具备条件的物流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

  推动物流企业业态和经营模式创新发展。推进运输、仓储、装卸、包装、配送等物流环节的智能化建设,加快培育形成“互联网+高效物流”,大力发展“互联网+”车货匹配、“互联网+”运力优化、“互联网+”运输协同、“互联网+”仓储交易等新业态、新模式。继续组织实施示范物流园区创建项目,培育建设一批布局集中、用地集约、功能集成的国家级、省级示范物流园区,培育发展一批物流业与制造业融合创新示范企业。

  强化现代物流发展用地保障,加强物流发展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的有效衔接,保障现代物流重点建设项目的用地用林需求。为工业生产配套的仓储物流项目,执行工业用地政策。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鼓励支持利用工业企业旧厂房、仓库和存量土地资源建设物流设施或提供物流服务;协调解决推进高速公路服务区和落地互通服务功能多样化发展过程中遇到的用地和不动产产权登记等方面的问题。

  加大现代物流发展的财税金融支持,认真落实国家已出台的扶持现代物流业发展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确有困难的,按规定经有关部门审批后,可享受减免税优惠。支持符合条件的物流项目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符合条件的物流企业发行债券、上市融资,拓展物流企业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加强金融机构和大型物流企业的产业协作,积极对接和利用好现有各类产业投资基金。